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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管理制度

编辑: 发布时间:2021-08-21 点击:

   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。为了加强图书管理,加快图书流通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全校师生员工服务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》(教高[2015]14号)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图书借阅规则如下:

    1、全日制在校生及教职工凭一卡通账号借阅图书。

    2、不同类型读者借阅图书数量与时长详情见下表。如果读者无法按期看完所借的图书,可以按规定办理续借。图书到期前7天内来本馆办理续借。图书续借日期从借期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。

读者类型

借阅图书数量

借阅时间

单册续借次数

续借

时间

在职教职工

10册

90天

1次

90天

全日制在校生

4册

30天

1次

30天

离退休教职工

5册

60天

1次

60天

其它各类型读者

2册

30天

1次

30天


    3、为提高图书利用率,加快图书流通,图书馆对全校师生开通预约借书服务。

    可预约范围:对已借出仍未归还的图书可以预约,即馆藏书刊状态显示为“借出”的图书可以预约。

    预约规则:每人可预约1册图书。同1册图书可多人预约,图书馆按先来后到的顺序通知读者取书;书刊状态为“不可借”的图书不可预约;有逾期未还图书的读者不可预约;本馆采用先预约后续借的预约规则,即读者所借图书若有人预约则不可续借。

    预约方式:可登录图书馆主网页左下角“检索系统”模块,找到需预约的图书,点击左侧“预约”按钮,按照流程完成预约操作。

    4、对于逾期还书的读者,图书馆按《读者违章处理办法》中的相关条款处理。

    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在开学后一周内还清的,不视作逾期;应在其他假期内归还的图书,假期结束后3日内还清的,不视作逾期。

    5、图书馆不定期联系读者进行催还提醒,借阅者接到催还通知后,应及时还书。

    6、 读者遗失、损坏或偷盗图书的,根据《读者违章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
    7、图书馆各楼层不同馆藏地执行不同的借阅规则,详情如下:

楼层馆藏地书架状态借阅状态
二楼专业书库开架可借
三楼专业书库开架可借
电子、期刊阅览室开架仅供阅览
不可借
四楼综合书库开架可借
五楼综合书库开架可借
过刊、典藏书库(含期刊报纸合订本、外文书、特藏文献等)开架仅供阅览


    8、读者应爱护,妥善保管所借阅的图书,不得发生圈点、批注、涂改、剪裁、调包等违规行为,否则将根据图书馆《读者违章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

    9、读者毕业或去职离校应将所借图书交还本馆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    10、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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